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,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,现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1月17日(公示期为6个月)
监督电话:85521687
救助对象姓名 | 家庭居住村(居)委会 | 家庭 人口 | 救助金额 (元) | 救助日期 |
赵小兰 | 南朗社区 | 4 | 8230 | 2023年6月20日 |
陈妙兰 | 南朗社区 | 3 | 616 | 2023年6月30日 |
甘连桂 | 翠亨村 | 1 | 3603 | 2023年7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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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
2023年7月17日
注: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。